物流用地213.1公顷,城市道路用地26.2公顷,变电站用地2.6公顷,加油(加气)站用地0.8公顷,货运站场用地3.6公顷,河流21.7公顷;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进行拆迁安置补偿。城市道路、水、电、气等城市主管已迁至规划用地周边;规划用地内无灾害地质,交通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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